烟台公开曝光14起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

2020/10/16 20:11:35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16日讯 (记者 卢伟霞)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深化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综合治理,日前,烟台市对14起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一、烟台国药关爱大药房有限公司斯益二十一店2020年8月14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二、蓬莱市元康大药房2020年8月14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三、蓬莱市蓬莱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八门市部2020年8月14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四、烟台万佳康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化宫店2020年8月15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五、烟台市鑫福泰大药房有限公司文化路店2020年8月15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六、烟台诚好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三十一分公司2020年8月15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七、烟台中医世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宁海大街店2020年8月16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八、烟台市牟平区健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分店2020年8月16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九、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招远泉山路店2020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十、招远市春天大药房有限公司罗峰路店2020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吡哌酸。

  十一、招远市现代大药房2020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可泰舒(布洛伪麻片)和阿莫西林。

  十二、烟台瑞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招远迎宾路店2020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阿莫西林胶囊。

  十三、招远市惠康药店2020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诺氟沙星。

  十四、烟台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招远龙湖店2020年9月14日无处方销售头孢克肟颗粒。

  据悉,以上企业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企业予以顶格处罚。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等企业据此强化内部质量管理考核,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2000元罚款处理。

编辑:卢伟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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