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未加贴中文标签 烟台一超市被处罚

2020/6/2 15:38:09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6月2日讯 (记者 卢伟霞 通讯员 季莉莉) 近日,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韩国进口食品未标注中文标识案件。

  经调查,开发区某超市于今年1月份从威海市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巧克力吸管饮料、南瓜谷物麦片、大麦茶、各类猪肉肠等共计约500盒、根等。上述进口食品虽有相关的进口手续,但均未加贴中文标签,全为韩语标识。该局将该超市剩余的涉嫌标签违法的食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委托某食品检测机构对这批韩国食品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这些食品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根据此规定,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了该超市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由于烟台开发区常住韩国人较多,韩国超市也蓬勃发展。自2019年来,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的有关韩国超市投诉举报日益增多,这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加大对进口食品的监督管理力度。人们也要改变只要是进口的食品就是优质食品的认识,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阅食品标签标识,以免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

编辑:卢伟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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