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送"新规"进基层 进企业

2019/10/10 14:31:33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10月10日讯 (通讯员 王善浩) 9月16日,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0月31日起施行。为各县市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更好地了解新规定,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近日将新的许可知识送进基层、送进企业。

  “输配水设备”最常见的就是输送生活饮用水的管材,我市获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管材生产企业共有27家,产品销往全国各地。针对新规定中许可材料要求,管材生产现场审核的监督重点应为:原材料的索证及进厂检验环节、生产工艺流程卫生管理环节、成品检验及存放环节。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着重就这几个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对基层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人员进行了讲解。讲解的同时,针对存在问题,也与企业卫生管理员进行有效沟通,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生产情况,描述更为直观,使企业方整改有的放矢。

  “新规定”中取消检验机构资质要求,明确规定申请人可以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进行自检,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检验。对于检验能力强的生产企业,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议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积极提高相关检验能力,争取产品自检报告能够获得相关监督部门和市场认可。

  “新规定”中取消生产能力审核申请表、委托采封样申请表、产品彩色照片(除大型水质处理器和无负压供水设备外)、委托加工被委托方同类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厂区位置图、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共8项材料及重复提交材料。对于延续许可,不再要求提交首次申请许可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极大方便了涉水产品生产企业。

  10月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还将对新的许可程序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各县市区监督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确保更快更好的依据新程序开展涉水产品许可工作。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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