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口:一车三人没驾照 这样也敢上高速

2019/10/4 8:31:17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10月4日讯 (通讯员 王军)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是众人皆知的常识,但仍然有少数人,找各种理由罔顾交通法律法规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竟无证驾驶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9月25日,烟台高速交警龙口大队民警在黄城收费站执勤,在对一辆鲁F1***W小型轿车检查时,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驾驶员王某称自己并未考取驾驶证,因为有事着急,认为高速公路路况好,便大胆开车上路。在随后的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不但王某没有驾驶证,车内两名乘客也未取得驾驶证,三人均无驾驶技能竟敢驾车在高速上行驶。民警向王某讲明无证驾驶的危害,并依据法律规定对王某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熟练的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行驶。而且驾驶证实习期禁止独自驾车上高速,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编辑:卢伟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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