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2019/9/3 19:48:1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9月3日讯 (通讯员 莫言 玉麟) 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9月1日电动自行车开始在我省挂牌试点。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和使用未取得CCC认证证书及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了解商家资质及产品质量。购买电动自行车前应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进行消费。

  二是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等。购买具有合格证,标明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通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三是注意查看产品装置。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等。

  四是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指导使用电动自行车。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

  五是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或未取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卢伟霞    责任编辑:胡立荣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