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小学实施劳动教育 条件成熟时评价纳入中考

2019/4/29 10:28:29   来源:水母网    

  日前,市教育局正式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劳动教育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日起,全市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劳动教育。值得关注的是,包括劳动教育在内的综合实践课程评价结果及档案材料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依据和高等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实施情况,作为“文明校园”评选的必要条件。条件成熟的时候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结果纳入中考招生。

  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一次

  相比以往,《意见》的发布有四个突破,分别是各中小学设立校园多彩实践节;普及学校“袖珍菜园”;遴选、培植一批劳动与综合实践教育示范学校和领航学校;中学每年组织一次市级综合实践活动大赛。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劳动教育实施,覆盖到基础教育各学段、所有学校。《意见》指出,全市中小学要开足、开齐、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义务教育段学生应围绕家务劳动、劳动技术、社会服务、职业体验、考察探究和专题活动等,小学1-2年级每学期分别完成1个以上主题活动,3-9年级学生每学期分别完成2个以上主题活动,培养学生基本劳动情感和劳动习惯,培育实践创新品质。普通高中学生应围绕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职业体验等,提升社会责任感,增强综合素养。

  为保证足额课时,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安排为: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5年级和初中平均每两周不少于3课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课时中,安排至少一半时间采取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研学旅行等方式开展劳动实践活动。普通高中三年共14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4学分(课题研究、项目设计各2学分)、研学旅行2学分,志愿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3学分(含党团活动、军训、专题教育、社团活动),劳动教育与职业体验3学分。18课时为1学分。各中小学在保证课时总数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分散或集中安排课时。小学三年级以上可设劳动日,每月一次,也可设劳动周,每学年一次。各中小学设立校园多彩实践节,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与学校科技节、艺术节等统筹整合实施。

  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关于劳动教育的成果要求,市教育局明确,小学1-2年级学生每学年须完成1份考察探究报告,2件以上劳动技术作品,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集体劳动;3-5年级学生每学年完成1份考察探究报告、3件以上劳动技术作品、完成1次社会服务和1种职业体验活动;初中学生每学年要完成2份以上较完整的考察探究报告、3件以上较高水平的劳动技术作品、2次以上社会服务和2种职业体验活动,积极进行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普通高中学生三年完成课题研究报告、项目(活动)设计方案或作品、研学旅行报告各1份;劳动教育与职业体验报告各1份;志愿服务不少于40小时。中小学生须按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军训活动等。社会服务(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职业体验均须留存相关的过程资料、活动记录等。考察探究报告要兼顾课题研究和研学旅行。

  家长要成为学生劳动教育的指导者、参与者和协助者。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学校将布置洗碗、洗衣、扫地、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定期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普及学校“袖珍菜园”。同时,利用校外实践基地和其他社会资源,组织学生开展学工学农等职业体验活动。

  根据要求,义务教育段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实行“等级+评语”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形成学生发展性评语,每学期期末进行。市教育局强调,学校对普通高中学生的学分认定须真实,要根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证材料进行客观认定,杜绝研究性学习报告、志愿服务证明造假等不诚信现象。建立完善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档案,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劳动教育图片、视频、成果报告等进行写实性记录。

  为保证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课程落到实处,我市将配足配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其他各学科教师全员兼职参与,分工协作。另一方面争取家长、校外活动场所指导教师、非遗传人、社区人才资源等有关社会力量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兼职指导教师。市教育局要把教师参与劳动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情况,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等方面的重要内容。(烟台晚报记者 庞磊 摄影报道)(烟台晚报记者 庞磊 摄影报道) 

编辑:卢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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