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颁发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2019/4/15 9:19:43   来源:水母网    

  4月9日,莱州市农业农村局为永盛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全市首个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书,这标志着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首次有了“国字号”身份证,由此揭开了全市6000余新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获证的帷幕。

  永盛埠村位于莱州市三山岛街道,全村共有273户、776人,集体土地总面积2375.4亩。2018年该村率先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今年3月25日成立了永盛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人人有股份,合作社姓公不姓私,将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多种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农民增收。

  “2014年,我们村被列为省定贫困村,村里连一条水泥路都没有,更别说路灯、活动广场等配套设施。可是现在,街头巷尾全面硬化,进村处立起了大门楼牌,村中央建设了福文化广场,村内种植了绿化苗木,安装了监控、路灯,彻底结束了村庄没有一平方米硬化道路、没有一盏路灯,晴则黄沙漫天、雨则泥泞难行的历史。”该村相关负责人介绍,村庄能有如此巨大变化,得益于全体村民的合力,“大伙儿如今已经深刻认识到,村集体牵头的作用,拧成一根绳的好处,村民们对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印有N打头18位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张“国字号”身份证。

  “有了这个登记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享有法人地位,在市场、税务、金融等多个部门被依法认同,可以据此刻制公章,到银行开户,独立平等参与市场经营管理,真正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相关负责人说,永盛埠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的启用,揭开了新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获证的帷幕,意味着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即将打通,新型农村治理结构基本建立,必将对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入产生积极影响,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烟台日报记者 姜乾 通讯员 王益星 勇光)

编辑:卢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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