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3/12 13:49:11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烟台3月12日讯 (记者 卢伟霞 实习生 王嵩浩 通讯员 吴清旭) 3月11日上午,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莱山大队的执勤民警在辖区荣乌高速养马岛收费站执勤时,一辆河北牌照的冀JE****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收费站,当民警例行检查时要求驾驶员窦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窦某却始终不配合检查,称早上换了衣服驾驶证忘带了,随后民警询问窦某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经查,窦某的驾驶证在2018年4月份同样因为“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且驾驶证已经被吊销,已经是“二进宫”了。在事实面前,驾驶员称以前就是给货运公司跑运输的,之前有驾驶大型车辆的资格,但后来因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了,现在已经通不过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了,但因为开大货车已经好多年了,也没有出现过交通事故,所以一直保有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没想到今天被民警查了个正着。最后,民警首先对窦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窦某处以200元罚款,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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