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一宾馆因未查验客户身份信息 被罚款十万元

2018/12/17 14:47:47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烟台12月17日讯 (记者 卢伟霞 通讯员 市公宣) 为有效应对当前反恐形势,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烟台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涉恐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和反恐安全检查力度。近日,烟台龙口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旅馆业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信息案件,对涉案宾馆开出十万元、直接责任人罚款一千元的反恐罚单。

  2018年2月27日19时许,龙口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宾馆未按规定查验客户身份信息。烟台龙口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人梁某作出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018年11月30日19时许,烟台龙口市公安局对该宾馆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宾馆拒不改正,再次违反旅馆业实名制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烟台龙口市公安局对该宾馆作出罚款十万元、对其负责人梁某作出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

  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卢伟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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