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门卫人员确保2人以上

2018/11/2 10:21:10   来源:水母网    

  10月26日,重庆巴南区鱼洞新世纪幼儿园发生一起不法分子伤害幼儿的重大恶性事件,造成了14名幼儿受伤;同日,我省莱芜市莱城区一民居煤气罐泄露燃爆,造成附近小饭桌16名学生受伤。为汲取教训,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即日起,烟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危害学生生命健康安全的事故发生。

  学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根据要求,各类学校都要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钢叉、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落实门卫管理、校园巡查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值班人员应确保2人以上24小时在岗在位,其他出入口开启时有人值守,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寄宿制学校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

  各类学校要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入侵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技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其运行情况,按照“全校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要求,确保各项设施设备有效运转。各类学校须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设置车辆禁止行驶区域,安装防止车辆冲撞的路障、升降柱、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隔离设施。各类学校尤其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

  《通知》指出,即日起,各地各学校要迅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

  警校联动进行校园周边治安防控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须主动会同政法、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教师和家长,配合驻地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上下学高峰勤务机制,构建驻点守护、周边巡逻相结合的立体防控网络,确保重要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安全可控。并要会同政法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坚决整治校园周边的小摊贩、小饭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治安问题。

  市教育局提醒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前,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设施。各学校对学生研学旅行、实习工作等要设底线、定标准、提要求、明措施。要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学校集体活动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同时,遇到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漏报。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次生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庞磊)

编辑:卢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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