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大数据”

2018/10/11 15:09:33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烟台10月11日讯 (记者 郭婉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的有效管理体系。按照烟台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烟台市财政局牵头拟定了《关于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意见》。提出了“范围、平台、管理、运营、收支”五个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新理念,创新性地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方式。

  《意见》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拓展了统一运营管理的范围,按照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将行政事业资产类、国有自然资源类、市政公共资源类统一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范围。首次系统提出了“范围、平台、管理、运营、收支”五个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新理念,制定了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工作规范要求;依托创建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创新性地提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市场化运营方式。

  统一界定范围。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原则,将行政事业资产类、国有自然资源类、市政公共资源类统一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资产资源范围。

  统一搭建平台。建立资产“大数据”,2019年完成涵盖市政公共资源、自然资源、国有企业资产等在内的全口径资产数据库建设。建立政府公物仓,对大型活动和临时机构购置设备,以及长期闲置不用或低效运转的资产,统一上缴公物仓,登记建档、集中调配。

  统一强化管理。加强资产配置,对部门单位履行职能所需资产,由市财政局统一加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与配置审批程序。加强资产处置,严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19年上半年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统一搞好运营。健全运营机制,确保运营目录、信息发布、价值评估、操作程序规范统一。厘清运营方式,对产权清晰、没有纠纷的资产,灵活运用注入、拍卖、租赁等方式,对资产进行公开运营;对产权不清晰、存在纠纷和有历史遗留问题的资产,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行市场化运营,将资产运营纳入各类交易平台,采用招拍挂等市场化方式进行配置。

  统一规范收支。加强收入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统筹支出安排,优先用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兼顾保障部门日常资产维护管理费用、资产运营相关费用以及资产处置后相关费用等支出。

  此外,烟台市将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运营、保值增值。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问责。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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