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金融知识普及月暨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启动

2018/9/6 15:28:16   来源:胶东在线    

2018年烟台市“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2018年烟台市“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启动

  9月6日上午,由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银监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保监分局、烟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办,烟台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烟台市银行业协会、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承办,驻烟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2018年烟台市“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启动仪式在东山宾馆举行。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面向金融消费者,尤其是低净值人群和广大网民,提供获取金融知识的途径和防范风险的技能,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抵制网上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使得金融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此次活动的系列口号为:“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民”“普及金融知识,追求美好生活”“拒绝‘校园贷’、‘现金贷’,营造健康学习环境”“诚信保险,保障美好生活”“警惕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等。

  今年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弘扬金融正能量,充分发挥各金融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与“中国好网民”互动平台形成联动,开展网络金融宣传活动,唱响金融好声音,汇聚网上金融正能量,用充沛的正能量挤压负能量的生存空间;二是开展金融素养教育,明确金融知识普及的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广泛发动各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和主流网站,重视低净值人群的金融素养教育,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开展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以网络空间为平台,开设“金融知识微课堂”,推动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有效覆盖到各类金融消费者,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知识的需要,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技能,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三是开展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和风险提示,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小微企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运用保险管理风险的意识。针对保险热点、焦点、疑难问题,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及时提示风险,提高保险消费者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开展“争做金融好网民”行动,探索制定“金融好网民”行为指南,发布“金融好网民”倡议,传播“金融好网民”理念,开展“金融好网民”典型案例征集,做好线上线下分享展示;五是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其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的甄别和抵制能力,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六是提升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重点是普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基本特征、常见手法、社会危害及救济途径以及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常见的非法金融广告行为、识别方法等。

  活动期间,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监分局、烟台保监分局、烟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并对辖内各机构的筹备、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片,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各驻烟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将按照统一部署,结合本机构业务和所在地实际情况,重点关注低净值人群和网民等群体,精心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依托金融机构网点开展线下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积极运用官方网站、手机应用程序(APP)、微信公众号和网点自助机等资源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公益广告、有奖问答、在线课程、互动游戏等线上资源和活动,让更多的人群加深对金融的理解,弘扬金融正能量,提升金融素养,争做金融好网民。

  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银监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烟台保监分局、烟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活动主办单位领导以及驻烟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负责人、部分媒体记者共百余人参加启动仪式。会议由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黄海主持,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烟台银监分局副局长、烟台保监分局副局长、烟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部分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负责人致辞,并共同点亮启动仪式。(记者 刘孟 通讯员 王乐)

编辑:卢伟霞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