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烟台38条措施推进全市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2018/4/20 13:54:30   来源:中国山东网    

发布会现场

  中国山东网烟台4月20日讯 (记者 卢伟霞) 20日上午,记者从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推动烟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继续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烟台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38条支持措施,于4月9日正式印发。

  《意见》分为10个部分,38条支持措施,立足于更高标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除国家规定必须保持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可根据实际确定国有股权比例,允许民营资本控股。

  《意见》提出,要按照“能免则免,应放尽放”原则,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备案。清理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审批机关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制定烟台市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一律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用海)预审作为前置条件。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融资新机制,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创新质押融资方式、加大直接融资工作推进力度,破解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会强力推进“四新”促“四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实现健康发展,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建设高素质企业家队伍。

  烟台市委统战部副部长于忠杰介绍,烟台目前各类市场主体突破73万户,其中98%以上是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非公经济对GDP的贡献率超过81%,税收贡献率超过80%,提供了9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和95%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烟台市委市政府将全力推动“38条”落实落地,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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