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周就偷房东 民警提醒合租房要小心这样的人

2018/3/20 12:32:22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烟台3月20日讯 (通讯员 芝公宣) 租房仅一个周的时间,就将黑手伸向了房东。3月7日,烟台芝罘公安分局西大街派出所民警经过信息研判,一举将涉嫌盗窃的“租客”刘某抓获。

  3月6日,芝罘区的苏先生到派出所报案称,自已位于东方巴黎的一套住宅内被盗了,丢失了一枚黄金戒指等物品,涉案价值3000多元。民警现场查看发现,苏先生的住宅用塑钢分割成多个房间,除了一间留给自已住其余的全部对外出租。经查,屋内只有苏先生的房间被盗,抽屉锁明显被破坏。据了解,苏先生一般不在此居住,只是偶而过来看看,因此无法确定被盗时间。

  “平日内外大门都是上锁的,可偏偏屋内就有一个房间被盗”,这让人禁不住打了个问号,民警立即将侦查转向室内三名租客身上。“其中两名租客是去年就过来租房的,从来没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我最近的一次过来是在1月27日,因为龙口市的小刘租房安置”,苏先生向民警反馈了相关信息。

  根据苏先生提供的租客居住信息,民警进行了查询,发现租房时间不长的刘某有过盗窃前科,该于2015年9月在天津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经检查,民警在刘某的床铺下竟找到了一张金银珠宝及贵重物品回收单,在调取了黄金首饰店监控录像后,确认盗窃嫌疑人正是刘某。

  据交待,2月4日,就在租房一周时间,刘某发现当天合租房内无人,便乘机硬推拉门打开苏先生的房间,强力破坏抽屉锁,共盗窃24K黄金戒指一枚、粮票及旧版人民币十余张,共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