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发放低保金2730万 确保低保户温暖过冬

2017/12/14 8:57:11   来源:水母网    

  “有了这笔救助金,给我们缓解了不少压力,我们感激政府和社会,给我们老百姓带来了切实的利益。”芝罘区凤凰台街道东台社区一户低保家庭在看到2000元救助金发放到自己银行卡上时激动地说。就在不久前,在芝罘区像这样的低保户有641人共计接收临时救助金128.2万元。

  芝罘区民政局低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芝罘区今年发放的第二笔临时救助金,上半年低保中心还向低保户们发放了97.4万元现金用于救助困难群众,帮助低保户用暖意抵御寒冬的到来。今年,芝罘区民政局向低保户持续发放救助金已达225.6万元,使1106户低保户受益。

  2017年开始,芝罘区城市低保标准已提升至580元/人/月,芝罘区及时给城市低保对象调标增补,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家庭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近年来,芝罘民政局积极开展城市低保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在全区开展“阳光低保”专项活动,对低保对象重新审核认定,杜绝和纠正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及弄虚作假等现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通过专项活动,共注销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85户、159人。规范城市低保档案管理,实现区、街、居三级存档,做到一街一盒、一户一档。截至目前,芝罘区共有城市低保4342户、6562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2730万元。

  下一步,芝罘民政局还将进一步整合政府各部门及民间各方面的救助资源,健全基层社会救助组织和服务网络,稳步推进区级“一站式救助大厅”建设。探索开展“支出型”贫困救助,突出“救急难”的时效性,及时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记者 尹琳 通讯员 孔庆新 林民 于阳)

编辑:郭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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