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增2处监控抓拍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行为

2017/10/23 10:51:09   来源:水母网    

  近日,招远交警大队在罗峰文化路口、温泉路佳乐家超市门口处,增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点2处,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其他已投入使用的交通技术设备也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此举旨在倡导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良好社会风气,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安全、有序、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根据法律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以及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都要被处以罚款和记分的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记者 林芋竹 通讯员 王海艇 郭建彬)

编辑:卢伟霞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