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企业扶持金最高至600万元 鼓励新政出台

2017/9/15 9:18:01   来源:胶东在线    

  昨日,记者获悉,日前,烟台福山区重新修订出台了《福山区鼓励和推进企业上市挂牌暂行办法》。该办法是为继续保持和有效发挥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推进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挂牌上市融资,在原有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后进行了修订,由该区区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

  此次新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对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扶持资金由原来的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区内首家上市企业600万元)。对境外上市企业,扶持资金由3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扶持资金由150万元提高至180万元。

  对齐鲁股权交易中心精选板挂牌企业,补助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未完成股改的补助不超过30万元)。对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及以上层次板块,或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及以上层次板块挂牌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未完成股改的补助10万元)等。

  同时规定对于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财务规范、股东限售减持和个人股权激励等方面给予相应补助。

  据介绍,新办法较原办法加大了对企业挂牌上市的扶持力度,同时细化了有关条款,更具有指导性和实际操作性,也更加顺应时势,充分体现了我区对于资本市场工作的高度重视。办法对于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下步,福山区将依照新办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项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培育更多的挂牌上市后备资源,推动拟挂牌上市企业加快工作进程,加快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步伐,保持我区资本市场发展良好态势,使更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通讯员 赵洪超 赵逢晶)

编辑:卢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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