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两男子酒后自行车店闹事 阻碍民警执法被刑拘

2017/8/18 15:25:53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烟台8月18日讯 (记者 郭婉莹 通讯员 芝公宣) 近日,芝罘公安分局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遇到两名当事人酒后暴力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民警快速处置。目前,一名嫌疑人因涉嫌妨碍公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13日下午,南山路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两名男子在二马路一自行车店闹事并殴打店员。民警闻警而动,现场了解到王某和李某二人酒后来到店内,因琐事与店员发生争执,王某动手打了该店员。

  民警正要依法传唤涉事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处理,这时,王某及被王某打电话叫来的儿子王某子不听劝阻,现场推搡、抱摔、踢打执法民警,严重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52岁,辽宁鞍山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王某子(男,21岁,烟台某院校学生)已移交其单位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律链接:

  妨碍执行公务罪 是指以暴力等手法妨碍执法机关和执法人的正常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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