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烟台开展立法调研

2017/4/20 9:07:51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烟台4月20日讯 4月17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少华率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就《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实地考察了我市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领导张永霞、王晓敏、刘洪波、刘建峰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李少华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从积极争取地方立法权到《烟台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地方立法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在听取我市关于风景名胜区条例的修改意见建议后,李少华强调,风景名胜资源是珍稀、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立法要充分处理好保护、利用和管理的关系,坚持保护优先,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调研组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调研中的意见和建议,把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好,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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