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兑换遇难题 “外币红包”真假难辨且价值不高

2017/1/11 11:05:54   来源:水母网    

  临近春节,最值得孩子们期待的应该是一个个寄托了长辈无限祝福的“压岁红包”。对许多市民来说,红包发多了会心疼,发少了又觉得没面子,一些网店经营者却在这种“纠结”中看到了“商机”。记者发现,最近身边许多人的微信朋友圈开始流行起一种全新的过年红包———外币红包。打开红包,二三十个国家52张五颜六色的纸币,面值大、花样多,吸引了不少人购买。

  然而,这种“外币红包”真的像看上去这么“高大上”么?记者就此采访了招商银行烟台分行相关负责人,银行专业人士表示,不少“外币”真假难辨,其中多数货币来自小国家,并且不能兑换流通。市民要想换购外汇,应通过正规渠道,到市区银行柜面办理。

  “外币红包”走俏朋友圈

  最近,记者的朋友圈里开始流行起“外币红包”。外币红包,顾名思义就是把一套组合外币装进红包,把它当成商品进行售卖。“外币红包是最近才兴起来的,主要就是卖个新鲜感。”在芝罘区环山路某旅行社工作的王女士经常会帮身边的亲戚朋友代购国外商品,时间久了,自己也积攒起了一定的客户群体,最近她开始销售“外币红包”。

  记者了解到,“外币红包”中每一张货币都是崭新的,并且用塑料纸包装共52张,约有20多个国家的外币,每一张都不同,即使有些同属一种币种,但面值也有所不同,值得一提的是,每个国家的外币上还贴上了相应国家的国旗和简介,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左右。在王女士的朋友圈晒图里,记者看到不仅有较为常见的美元、港币、泰铢,也有越南盾、蒙古图格里克、白俄罗斯卢布等很多小众外币,还有缅甸、朝鲜、克罗地亚、柬埔寨等国家的外币。

  不过,记者发现这些外币的价值却都不高,最值钱的10元面值港币,折合人民币约9元。王女士坦言,整个红包52张外币加起来折合人民币仅有几十元,200多图格里克才折合一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更是能兑换3300多越南盾。尽管如此,“外币红包”的销量却很火爆。“元旦假期这几天,已经预订出去80多套了,最高峰一天卖出过三十多套,销量出奇的好。”对于外币的真伪和价值,王女士表示钞票保真、假一赔十,虽然实际价值并不高,但很多人是图个新鲜。

  “外币红包”不仅走红朋友圈,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外币红包袋”等关键词查询,发现销量最高的店家已成功交易899件,其中本月销售量达233多笔。通过网络销售的外币红包,无论价格还是外币种类及数量,都和朋友圈中所售的出入不大。

  多数纸币并非直接“代购”

  “外币红包”如此畅享,那么这些外币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记者以买家身份在淘宝和微信朋友圈上,又联系了多名卖家。一名来自青岛的淘宝卖家“阳阳妈”称,自己是通过朋友介绍代理了“外币红包”,至于货品来源,也不是很清楚。供货商只是跟他表示确保钱是真的,一旦出问题会全权负责。“我们也不知道外币的具体价值多少,也是觉得是个商机,就进了一批试试。”一名来烟台本地的微信卖家“无敌小胖”告诉记者,他是通过朋友介绍代理了“外币红包”,并非是自己直接“代购”。他手里有三种套装:普通版218元,红包带国旗的238元,福袋硬币288元。

  随后记者又与多位“外币红包”销售商家了解发现,很多销售商都说不清这些外币的确切来源。“这些外币应该是从银行兑换的吧,我是从一个代理群里获取信息的,我们这边下订单之后,会有代理给我发货。”刚刚开始销售“外币红包”的“小白”告诉记者。

  昨天下午,记者从一名微商卖家处购入一个售价180元的“外币红包”,并将里面的纸币带到银行鉴定。“这一叠纸币里,就是1美元和10元港币有流通价值,其他的像柬埔寨瑞尔、越南盾等,多为小国纸币一般都没有兑换,面额较大而价值不高。”招商银行烟台分行一名负责外汇管理的工作人员说,“除了银行常见的外币外,这个外币红包中包含多种罕见小众外币,我们也没有见过,很难确定其真伪,其来源也值得怀疑,更没办法确定价值。”工作人员还表示,我国兑换外币只有一个正规途径,就是到银行网点去兑换。网上购买的外币存在假币、废币的嫌疑。

  私自买卖外币可能违法

  尽管大多数“外币红包”来历不明,且物不及所值,但还是有不少消费者为之心动。

  记者联系了一位网名为“大田”的买家,她一共从微信朋友圈购买了8套外币红包。“主要不是为了看值多少钱,还是图个新鲜,送孩子可以满足他们的好奇心、拓宽知识面,独特的创意吸引了我身边很多朋友购买。”“大田”告诉记者。市民曲先生则为自己的父母买了两套外币红包,“里面很多小币种,银行也很难换到,送老人可以给他们收藏。”不过记者从钱币收藏爱好者那里了解到,大部分外币的收藏价值不大,尤其是单张并且汇率低的外币,升值空间更小。

  不仅收藏价值有待考证,更重要的是私自买卖外币可能违法。“个人私自买卖外币,涉嫌非法经营罪。”山东博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韬说,根据我国对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居民兑换外币须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从事外汇兑换的银行或指定外汇兑换点兑换。否则都属于非法换取外汇行为,如果查获,会没收相关款项并处以罚款。“如果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针对“外币红包”盛行的情况,温韬律师特别提醒各网店商家及个人微商,打着“外币红包”、“外币压岁钱”等幌子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违法经营,如果出售的外汇中存在假币,那么性质就更加恶劣了。也提醒大家应通过正规渠道兑换、使用外币,避免发生换取价值不对等的外币、废币、假币等情形。(记者 逄苗通讯员 张宇鲲 )

编辑:卢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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