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福山20日起申请保障房 无本地户口仍享红利

2016/10/20 8:40:36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烟台10月20日讯 (通讯员 邢红 孙和楠) 记者近日从烟台福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该区新出台了《福山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自己所就职的单位,从本月20日开始到注册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申请保障性住房。

  为健全该区住房保障管理体系,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烟台福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起草制定了《福山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并于本月20日起开始实施。这也是福山区首次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所在单位有意向申请的,可以到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与之前住房保障政策不同的是,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不需要自己申请保障房了,而是需要单位给职工申请,这也就对职工和单位的条件都有要求了。

  烟台福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科张志正介绍说,申请住房保障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要具有福山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自毕业起不满5年;在福山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次不仅是新就业的年轻人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更大的利好是没有本地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以享受保障性住房红利。《方案》规定,申请住房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持有福山区居住证1年以上;在福山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房屋。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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