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 10:21:58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赵杰
中国山东网烟台10月1日讯 讯(通讯员 赵杰) 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根据《烟台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标准见附表)。
同时,将包括扶贫对象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精准施保。
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表 单位: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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