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破获网络销售假冒葡萄酒案 冒充知名品牌

2016/3/14 10:32:23   来源:胶东在线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临近,近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召开了“识假防骗”媒体通气会,通报2015年全市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总体情况,并对近期破获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2015年烟台侦办19起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

  自2015年1月份全国公安机关打侵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经侦部门侦办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共计19起,其中集群战役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打掉犯罪团伙8个,捣毁制造、贩卖、储藏侵权物品窝点15个,查扣各类侵权商品及商标标识20万余件,涉案总价值6000余万元。

  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坚持高举“为国打假、为民打假”旗帜,以整治重点领域、严打产业全链、关注网上犯罪、紧盯涉烟犯罪为基础,持续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

  蓬莱警方破获一重大网络销售假冒红酒案件

  通气会上,蓬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陈中队长向与会媒体详细通报了一起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葡萄酒案件,该案涉案金额较高,案件的成功侦办,对网络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大震慑作用。

  陈队长介绍说,2014年4月中旬,江苏省昆山市的卞某在淘宝某网店购买了公司位于蓬莱市的某知名红酒品牌的两款干红葡萄酒,购买数量分别为1500箱、220箱,总价值13万余元。经品尝,两款葡萄酒的口感、色泽与正品相差甚远,卞某怀疑自己买到的是假冒该葡萄酒品牌的假酒,随即联系了该葡萄酒公司说明了该情况。蓬莱市局经侦民警得知该情况后,立即上报市公安局,警方立即立案展开了调查。

  蓬莱经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江苏省昆山市,对卞某购买的涉案葡萄酒进行查封送检,经鉴定确系假冒产品。根据卞某提供的淘宝某网店线索,办案民警在网安大队的大力配合下采用多种侦查手段,很快确定了嫌疑人廖某、彭某夫妻二人。

  随后,民警奔赴成都对两嫌疑人账户进行查证,锁定了彭某所经营的某酒类经营部位于成都市双流县。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抓获廖某、彭某。据二人交待,他们在网店销售的涉案葡萄酒也是通过网络联系到另一名嫌疑人周某,从周某处购买的。

  警方很快确认周某系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人,民警随即奔赴河南,顺藤摸瓜,调取了周某的银行资料,理清了涉案赃款的来源及去向,并摸清了周某的制假窝点。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成功将嫌疑人周某抓获,当场查扣了大批生产加工设备、物品。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周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成功告破。

  警方提醒:擦亮眼睛,市民应提高识假防骗能力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自身的识假防骗能力,练就一双“火眼金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维权意识,若发现类似制售假冒商品现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全社会消费维权的舆论“正能量”,断掉制假售假不法分子的“财路”。

  识假防骗警方支招

  如何提高广大群众识假防骗能力,警方根据近几年打击侵权犯罪的工作经验,总结归纳出一些卓有成效的防范措施,介绍给大家:

  1.要认准商标标识

  真正商标为正规厂家印刷,商标纸质好,印刷美观,精细考究,文字图案清晰,色泽鲜艳、纯正、光亮,烫金精细。而假冒商标是仿印真品商标,由于机器设备、印刷技术差,与真品商标相比,往往纸质较差,印刷粗糙,线条、花纹、笔划模糊,套色不正,光泽差,色调不分明,图案、造型不协调,版面不洁,无防伪标记。对存疑产品,可以登录相关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查询。

  2.要认真查看商品标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登记、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限期使用的产品,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3.查看商品的质量,通过商品的色泽、手感和味道进行鉴别。

  4.对液体商品要检查透明度。

  更多识假防骗常识,请关注烟台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帐号。关注方法:搜索“烟台经侦”。 

编辑:杨平勃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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